市政安質監〔2017〕3號
各有關單位、各科室:
12月27日、28日,我站對部分在建市政公用工程進行了第四季度末安全質量綜合檢查。根據本次檢查情況并結合第四季度日常安全質量監督抽查、巡查以及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大檢查等各類專項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季度共簽發安全停工整改通知書5份,質量全線停工整改通知書1份,質量局部停工整改通知書3份,安全限期整改通知書46份,質量限期整改通知書32份,安全監督記錄單109份,質量監督記錄單206份。
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各參建單位重視安全質量管理工作,積極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措施,安全生產制度不斷完善,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提高,基本建設程序執行較到位,典型質量通病得到防治。
(一)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大部分參建單位能夠依法落實臨時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冬期施工等各項施工現場安全保障措施,執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和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帶班作業制度,強化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稱“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視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加強元旦節期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個別項目通過施工作業標準化,安全培訓形象化,現場作業可視化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工程安全質量的控制水平。如:江東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于2016年12月16日在項目部召開由寧波市市政工程前期辦公室、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共同組織的“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觀摩會”,積極引領標化管理示范工作開展,并創新落實三級教育制度,實現工人電子化動態登記管理,應用“多媒體安全培訓工具箱”,安全培訓形象生動,有效提升了培訓效果。
(二)質量管理
各參建單位全面強化工程質量管理,落實質量保證體系及各項質量管理制度與計劃,關鍵崗位人員履職到位,各類質量管理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能夠按照強制性標準和設計文件要求加強實體質量管控,做好原材料、實體檢測等不合格報告的閉合處理,同時加強工程混凝土預制構件的管理工作,工程質量總體處于受控狀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1.部分項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存在不足,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項目支架安全管理不到位。如:福明路(長壽路-興寧路)工程立交改造項目箱梁支模架局部掃地桿設置不足,部分支架上碗扣沒扣緊;寧波櫟社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場外排污工程沉井腳手架搭設不規范,存在部分立桿懸空現象;北環東路(世紀大道-東外環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新典路(寧南北路-桃源街)工程部分沉井腳手架扣件使用前未經檢測。二是個別項目基坑(河坎)施工過程安全管理不到位。如:寧豐Ⅲ-3#地塊安置房項目景觀、綠化及市政附屬工程Ⅰ標河坎圍堰專項方案審批程序不全,且支護用鋼板樁有變形現象。三是部分項目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海曙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現場鋼筋吊裝作業無人指揮,吊裝作業半徑內有人員作業;寧波市濱江大道一期(中興北路-常洪隧道)景觀提升工程Ⅰ標塔吊吊裝綁扎用鋼絲繩編結長度不足。
2.部分項目現場安全防護不到位,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松懈。如:江北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含分選中心)北側緊鄰洋市河區域未設置有效臨邊防護;高新區濱江安置房三期市政附屬工程,佰利商務中心室外附屬工程,東部新城中央商務區(民安路-驚駕路)景觀提升Ⅰ標工程現場部分檢查井洞口未采取防護措施。
3.部分項目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江北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含分選中心)鋼筋彎曲機違規使用倒順開關;北環東路(世紀大道-東外環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鳳竹路(院士路-創苑路)工程,解放路-大慶南路(長春路至環城北路)綜合整治江北段Ⅰ標臨時用電投入使用前未經驗收;寧鎮路(常洪隧道至金河路)一期改建工程(江北段)Ⅱ標部分施工用電設備未進行保護接零。
4.部分項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如:福明路(長壽路-興寧路)工程立交改造項目有使用煤氣瓶進行切割作業的現象;世紀大道快速路(東苑立交-百丈東路南)一期工程部分乙炔瓶和氧氣瓶的擺放與動火點安全距離不足。
5.部分項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如:江北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含分選中心)施工場地內泥漿遍地、成品鋼筋籠堆放于泥漿地;新典路(寧南北路-桃源街)工程現場部分區域未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擋;鳳竹路(院士路-創苑路)工程在施工現場出入口未設置車輛沖洗設施。
(二)工程質量管理方面
1.部分項目未落實材料進場驗收制度,未按要求在使用前進行抽樣復試。如:江北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含分選中心)直徑25mm鋼筋進場資料與報驗資料不符;桃源街(王隘路-飛虹橋)綜合整治工程水泥磚使用前未經檢驗合格;寧波市政工程建設集團辦公樓市政配套工程側平石使用前未按要求進行抗折試驗。
2.部分項目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留置、養護、見證工作未按要求開展。如:江北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含分選中心)部分基樁未按要求留置混凝土試塊,監理單位未建立基樁混凝土試塊見證記錄臺賬;東部新城水鄉鄰里三期配套道路工程橋臺部分承臺和基樁澆筑未留試塊;東部新城水鄉鄰里配套道路Ⅱ標工程、長興東路東延工程部分市政管道混凝土澆筑施工未留置試塊。
3.部分項目質量管理意識不強,實體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如:寧波北門戶區一期地塊基礎設施配套(道路工程)工程橋梁個別基樁存在露筋現象;寧波櫟社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個別立柱主筋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應嘉麗園北側村民安置房市政、綠化工程,彩虹北路區塊綜合整治工程部分檢查井與管道連接處未按設計圖紙要求施工。
4.部分項目未切實落實隱蔽工程驗收制度,驗收程序不符合要求或驗收資料不齊全。如:寧波市南區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立柱模板封閉前鋼筋安裝未經驗收合格;彩虹北路區塊綜合整治工程雨水井澆筑混凝土前未經監理單位驗收;新暉南路(光華路-甬新河南側)、文康路(院士路-翔天路)工程上墊層塘渣施工前,下墊層塘渣未經驗收合格。
三、通報表揚與批評
(一)通報表揚
下列項目及有關單位能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創新活動內容、切實提高人員安全質量責任意識,安全質量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現予以通報表揚:
江東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建設單位寧波市市政工程前期辦公室,施工單位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和監理單位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通報批評
結合以上安全質量管理情況,決定對安全質量隱患較多的項目及相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江北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工程(含分選中心),施工單位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浙江工正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各參建單位應繼續按照《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加強今冬明春安全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安質監〔2016〕58號)中的要求,做好今冬明春和春節期間的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切實履行企業安全質量的主體責任。
2.各參建單位要持續鞏固2016年各項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成果,全面、深入地總結高處作業、隱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違”、有限空間作業等專項整治活動的經驗與教訓,繼續加強安全隱患源頭治理,及時消除隱患,努力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杜絕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 “三違”行為的發生。
3.各參建單位要切實做好2016年施工質量管理情況的總結分析工作,強化質量管理意識,嚴格按圖施工,落實材料進場檢驗、隱蔽驗收制度,重視現場各類試塊的留置、養護、見證工作,規范施工質量資料管理,并研究建立工程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4.各參建單位要深刻吸取“11.24”江西宜春豐城發電廠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等事故教訓,根據省、市相關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強化高大支模、高處作業、起重吊裝等安全管理,做到隱患排查全覆蓋,隱患治理零容忍,確保市區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