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安質監〔2015〕36號
各有關單位:
針對當前我市在建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深基坑工程數量與規模日益增加,安全隱患逐漸凸顯的現狀,為加強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于未然,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發〔2015〕207號)文件精神及市城管局要求,結合我站年度重點工作內容,現將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通知如下,請各有關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深基坑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意識
深基坑工程施工時間長、難度大、技術要求高,受地質條件和周邊影響等不確定因素多,極易造成基坑坍塌和周邊房屋、道路沉降等安全事故。我市在監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務必高度重視深基坑工程現場管理,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意識,做到責任落實、人員到位、技術可靠、措施到位、嚴格管理、有序施工,應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甬建發〔2009〕162號)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深基坑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管理工作。
二、突出安全管理重點,強化管理措施
1.完善深基坑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
開挖深度超過2m或未超過2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施工前應當編制安全專項方案。開挖深度超過4m或未超過4m但地質條件、周邊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影響毗鄰建筑物安全的深基坑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論證,按要求審核、審批,并向我站辦理重大危險源備案手續;施工方案實施前,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方案編制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向現場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監理單位應當針對深基坑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實施細則,指定專人對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立即整改。
2.切實開展深基坑工程現場監測
開挖深度超過4m或未超過4m但地質條件、周邊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影響毗鄰建筑物安全的深基坑工程,施工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現場監測,監測單位應當按照設計要求和工程實際編制施工監測方案,并經監理單位審查后實施。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對基坑工程實施現場監測,監測單位應當根據勘察設計文件、安全質量風險評估報告、監測合同及有關資料編制第三方監測方案,監測方案需要建設方、設計方、監理方認可,并經專家論證和監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實施。監測單位應當按照監測方案設定監測項目及對應報警值、布設監測點位、落實監測頻率,獨立開展現場監測、巡視和數據記錄與分析工作,及時向建設、監理、設計單位提供監測報告,發現異常時,立即向建設單位反饋。基坑工程變形監測數據超過報警值,或出現基坑、周邊建(構)筑物、管線失穩破壞征兆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撤離人員,待險情排除后方可恢復施工。
3.落實深基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各參加單位應按照《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GJ 311-2013)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深基坑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單位應完善深基坑工程中的高處作業安全防護工作,基坑防護欄桿應完整、牢固,與基坑開挖施工同步設置,并懸掛安全警示標識;基坑內應設置符合規范的人員上下安全通行通道及應急通道;基坑周邊1.2m范圍內不得堆載,3m以內限制堆載,且荷載嚴禁超過設計限值;深基坑開挖應遵循分區、分塊、對稱、平衡、限時的原則,嚴禁超挖;支撐架設應當遵循施工方案要求,架設時間應與土方開挖時間同步,減少無支撐暴露時間;支撐結構上不應堆放材料和運行施工機械;基坑開挖的土方要及時外運清理,臨時堆土、泥漿池應當同深基坑保持安全距離;監理單位對基坑防護等安全設施應及時進行驗收;開挖前,應進行開挖條件驗收;基坑工程重要部位和工序施工時,須做到全過程旁站,對于發現的問題應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到位。
4.重視深基坑工程的汛期管理工作
高溫季節的臺汛期是深基坑施工安全隱患事故的高發期,施工單位應采取開挖排水溝、截水溝或設置擋水墻等防、排水措施,同時加強對基坑及周邊環境的巡視檢查,對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進行定期維護和疏通,保證排水通暢;臨近江河、低洼區域等重點防臺防汛項目應配置必要防汛設備,施工現場作業區、生活區和工作區的各項臨時設施要在臺風來臨前做好加固措施,遇強臺風,必須及時撤離基坑中作業人員至安全區域。
5.建立完善深基坑工程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有針對性的深基坑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現場應配備搶險救援用的材料、物資、設備;當基坑工程發生基坑涌沙滲水、邊坡失穩、圍護位移過大、基坑坍塌等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停工,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險,一旦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首先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在保障人員安全情況下進行搶險自救,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我站報告。
三、落實領導帶班作業制度及安全管理責任
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領導帶班、防臺防汛期間值班和報告制度,切實執行企業領導帶班檢查及項目領導帶班作業頻率要求,對檢查和作業中發現的隱患應及時閉合。施工單位應認真落實深基坑施工各項管理責任,嚴格執行深基坑施工各項安全規范、標準,以“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為要點,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崗位開展詳盡的自查自糾;監理單位要對施工現場存在的深基坑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和頻次,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落實,對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隱患的應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及我站報告。
四、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各項目施工單位應做好本項目基坑數量、設計深度和工程進度等數據(詳見附件)梳理、匯總工作,將相關數據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前由專人上報我站。聯系人:文熠,電話(傳真):0574-87071005。
各有關責任主體務必嚴格按要求開展深基坑工程安全質量隱患自查工作,我站將在各參建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各在監工程開展監督抽查,對開挖深、施工難度大、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工程將進行持續跟蹤、重點檢查。對發現不認真落實相關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將進行重點監管;對有法不依或嚴重違規導致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附件:寧波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匯總表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2015年7月7日